成都住房公積金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發布
雙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150萬元

8月21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人購買和租賃保障性住房有關政策的通知》正式印發,此項政策從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最高貸款額度等方面對政策進行了優化。
政策明確提出,購買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最低首付款比例將降至15%,這一調整有效降低了繳存人的購房門檻,使其能夠以更低的首付成本邁入購房行列。
同時,最高貸款額度也將迎來大幅提升,單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90萬元,雙繳存人則提高至150萬元。據測算,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基本實現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可覆蓋扣除首付款金額后的剩余購房款,為繳存人提供了更充足的資金保障,使其購房資金壓力得到極大緩解。
本次政策調整還注重政策集成,以滿足繳存人多樣化的需求。
支持“又提又貸”,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時,既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又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為繳存人合理安排資金提供了更靈活的選擇。
代際互助政策的實施,使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時,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充分發揮家庭互助作用,匯聚家庭力量實現安居目標。
此外,政策還支持由租轉購,同一個自然年度內,辦理過租房提取的繳存人,仍可辦理購買保障性住房提取或償還保障性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為租房人群向購房轉變提供了有力支持。
對于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繳存人,只要滿足“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且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的租房提取條件,即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這一規定加大了對租房群體的支持力度,有效緩解其租金支付壓力。
據了解,繳存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手機App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協議,授權其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給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企業,用于支付房租,實現“零資料、零跑腿、零費用”自助辦理。
“此項政策的出臺,將進一步拓寬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渠道,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成都住房公積金相關負責人表示。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黃雪松)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