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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惠托育政策“上新”

    按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運營補助

    2025年08月09日08:20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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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按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運營補助

    ●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按全日托在托人數和在托月數給予運營補助

    ●每人每月補助標準為200元,用于機構日常運轉,且每月補助最高人數不超機構被認定的普惠托位總數

    近日,省衛生健康委等五部門印發《四川省普惠托育服務機構認定及補助管理辦法(試行)》,旨在推動全省普惠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滿足育兒家庭需求。《辦法》將于8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根據《辦法》,被認定的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按全日托在托人數和在托月數給予運營補助。每人每月補助標準為200元,用于機構日常運轉,且每月補助最高人數不超機構被認定的普惠托位總數。具體而言,每名嬰幼兒當月在托時間達15天及以上,按200元補助;達10天但少于15天,按100元補助;少于10天,當月不予補助。《辦法》還明確,幼兒園未設獨立托班、與學齡前幼兒混合編班且按學前教育管理的,不納入本補助范圍;幼兒園開設的托班不能同時享受普惠托育與學前教育相關財政補助。

    《辦法》提到,普惠托育服務機構運營補助所需資金,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分擔。在統一執行省級補助政策和標準的基礎上,各市(州)出臺其他形式的托育補助政策或提高補助標準,應按照民生政策備案有關要求,報省級主管部門備案后實施,所需資金自行承擔。

    《辦法》所稱的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涵蓋依法登記注冊備案,并經屬地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認定的各類托育機構,包括公辦、社會辦以及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開設的托班等。這些機構需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質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照護服務。(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魏馮)

    (責編:袁菡苓、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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