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標準調整為31378元

7月30日,記者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2025年成都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標準調整為31378元,下限標準未發生變化。同時,由于2025年1月1日起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故2026年度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標準對應提高,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
當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公布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執行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繳存管理辦法》)正式印發。
根據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結合《成都市統計局關于發布2024年全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2025年成都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標準調整為31378元。
下限標準此次未發生變化。根據《繳存管理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成都市2024年度最低工資標準保持不變,故2025年度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標準未發生變化;依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25年1月1日起最低工資標準提高,故2026年度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標準對應提高,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管理辦法的通知》中,“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存金額不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的規定,2025年度,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存金額為99元(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第二檔1970元×最低繳存比例5%,四舍五入后等于99元);自2026年1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存金額為110元(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第二檔2200元×最低繳存比例5%=110元)。(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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