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與全國婦聯發布反家暴犯罪典型案例

今天是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也被稱為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與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共同發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以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反家庭暴力的關注和重視,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對施暴者、潛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懾。
此次發布的5件案例,罪名涉及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等較為典型的家庭暴力犯罪;犯罪類型除了最為常見的“打老婆”“打孩子”外,還包括家暴引發的殺人犯罪以及因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被追究刑事責任等。
最高法表示,這批典型案例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對于實施家庭暴力手段殘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因酗酒、吸毒、賭博等惡習而實施家庭暴力等情節惡劣的犯罪分子,堅決依法從嚴懲處。另一方面,對因長期遭受家庭暴力,身心嚴重受損,不堪忍受憤而傷害、殺害施暴者的,綜合考慮案件起因、行為性質、被害人過錯等因素,依法從寬處理。
隨著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及普法教育的深入開展,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的觀念逐漸得到接受和認同。但仍有群眾對家庭暴力存在錯誤認識,一些受害者受“家丑不可外揚”等思想的影響,不敢或不愿向外界求助,導致家庭暴力無法被及時發現、及早干預。
這批典型案例倡導受害者積極尋求法律保護。比如,此次發布的被告人梁某偉故意傷害案,就是受害者主動報警并積極向當地婦聯組織尋求幫助,運用法律武器,依托婦聯等社會力量,及時擺脫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希望此案能夠起到示范作用,鼓勵更多的受害者勇敢地對家庭暴力說“不”。同時,此次發布的被告人趙某梅故意殺人案,旨在從另一角度提醒家庭暴力受害者,一定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決不能以犯罪來制止犯罪,否則不但會使自己身陷囹圄,還會使子女、家庭陷入困境。
據介紹,自2016年3月1日起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創設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以來,最高法出臺司法解釋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的證明標準、裁判規則等,并會同全國婦聯等單位發布《關于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人身安全保護令簽發率逐年提升,為預防家庭暴力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但在實踐中,仍有一些施暴者不能正確認識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司法裁判性質,無視甚至公然違反,嚴重影響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實施效果,損害司法權威。最高法表示,堅決捍衛人身安全保護令司法權威。此次發布的被告人王某輝拒不執行裁定案,就是施暴者因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典型案例,向社會釋放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絕非一紙空文,無視禁令必被嚴懲的強烈信號。(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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