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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關古籍保護利用 四川將出臺全國首部地方性法規

    2025年05月28日08:48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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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事關古籍保護利用 四川將出臺全國首部地方性法規

    在四川西部文獻修復中心,工作人員修復古籍。新華社記者 胥冰潔攝

      5月27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召開,《四川省古籍保護利用條例(草案)》正式提請審議。作為全國首部專門針對古籍保護利用的地方性法規,標志著四川在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古籍事業高質量發展上邁出關鍵一步。

      四川作為古籍大省,藏量豐富、種類眾多。漢文古籍約23萬余部187萬余冊、少數民族古籍約50萬冊,其中246部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涵蓋歷史、文學、宗教、科技等多個領域。這些古籍不僅是中華文明的“活化石”,更是巴蜀文化多元共生的歷史見證。

      為守護這份珍貴遺產,自2007年“中華古籍保護計劃”實施以來,四川構建了以四川省圖書館(四川省古籍保護中心)為龍頭,以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館、四川大學圖書館、西部文獻修復中心和成都中醫藥大學圖書館為修復分中心,以崇州圖書館、閬中圖書館等基層圖書館籌建的小微修復室為重要補充的修復力量,初步建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古籍修復體系。2022年以來,通過實施《四川省古籍保護研究利用工程三年行動方案》,累計投入財政資金7000余萬元,并推動普查、修復、數字化等六大重點項目,為立法奠定了實踐基礎。

      當前,古籍工作仍存在搶救修復不及時、專業人才匱乏、利用不足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古籍的保護與傳承。此次立法主要提出以下幾個方面:建立古籍普查登記、分級保護、珍貴古籍名錄、收藏單位分級管理等制度,加強存藏基礎設施建設與搶救修復,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志愿服務等形式參與保護利用。在利用傳承方面,要求國有古籍收藏單位提供閱覽服務、加強數字化建設與展覽展示,支持專業力量開展整理研究出版,推動古籍相關學科與科技融合、加強人才培養;鼓勵開發文創產品、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及省際、國際交流合作。

      《條例草案》針對古籍的定義作出明確界定,主要指1912年以前產生的文獻典籍,以及1912年至1949年期間具有古典裝幀形式的文獻典籍,涵蓋漢文、少數民族文字古籍等。同時規定,1912年至1949年期間具有歷史文物、學術資料、藝術代表價值的其他文獻典籍,其保護利用可參照本條例執行。

      條例實施后,將形成“保護有法、利用有序、傳承有人”的新格局,為全國古籍保護利用提供 “四川方案”。(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陳秋妤)

    (責編:袁菡苓、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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