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統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有何影響?
稅收政策不變 不會增加購房者負擔

政策問答
什么是普通住宅?
●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
●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什么是非普通住宅?
●一般具有更高的建設標準、更大的面積、更高的價格公寓
是否受影響?
●如果公寓的性質是商業而非住宅(如許多40年產權的公寓),不在本次新政覆蓋范圍內
●如果公寓的性質是住宅(如有一些70年產權的公寓),則參考政策明確的三個條件,如果符合條件就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
哪些項目不能享受免征?
●按照國家規定,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不能享受前述土地增值稅免征政策
購房者負擔是否增加?
●由于普通居民購、賣住房不涉及繳納土地增值稅,這種調整是為房地產開發商在適用優惠政策上提供依據,不會增加購房者的負擔
房地產企業是否受影響?
●由于前后政策標準完全一致,不會影響房地產企業依規享受土地增值稅免征政策,以此穩定房地產企業稅負
4月25日,省政府印發《關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全省統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并明確與此相銜接的土地增值稅免征政策具體執行標準。
對百姓、房地產開發商及房地產市場而言,這一政策的出臺有何影響?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行業專家,對《通知》進行了解讀。
取消標準限制 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簡單來說,普通住宅主要指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的住宅,價格相對符合居民的購買力,適合大多數家庭居住。非普通住宅一般具有更高的建設標準、更大的面積、更高的價格。
為增加普通住宅供應,以前的政策對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實行分類施策管理,并授權各省從容積率、單套建筑面積、實際成交價格等三個方面制定普通住宅標準。四川的普通住宅標準為: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實行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分類管理后,國家明確對普通住宅在稅收方面給予優惠政策支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且增值額未超過開發成本費用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那為何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為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家有關部委明確要求調整或取消各類購房的限制性措施,其中包括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取消各類限制性措施將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利于優化房地產市場供給、引導房地產市場的積極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在此背景下,四川出臺《通知》,明確全省統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稅收政策不變 符合條件可享免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土地增值稅免征政策優惠對象為普通住宅,那么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后,稅收優惠政策如何執行?
2024年11月,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下稱《公告》),規定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需繼續執行土地增值稅免征優惠,并授權省級政府明確政策具體執行標準。
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相較以前的政策,《通知》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全省統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上,稅收政策不變,保持穩定。取消普通住宅標準之前,符合標準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取消普通住宅標準之后,《通知》明確的三項免稅條件與四川省原普通住宅標準完全一致,對有關市(州)此前依規確定的條件與《通知》不一致的,授權市(州)人民政府確定是否繼續執行。
比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某住宅小區,該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對于其中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且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的住宅,如增值額未超過開發成本費用20%的,在以前年度可免征土地增值稅,在《通知》出臺后,可繼續享受免征政策。
此外,按照國家規定,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不能享受前述土地增值稅免征政策。針對網友關注的“公寓是否受政策影響”問題,四川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如果公寓的性質是商業而非住宅(如許多40年產權的公寓),不在本次新政覆蓋范圍內;如果公寓的性質是住宅(如有一些70年產權的公寓),則參考政策明確的三個條件,如果符合條件就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
不會增加購房者負擔 穩定房地產企業稅負
新政對居民購房和房地產企業是否會有影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前后政策標準完全一致,不會影響房地產企業依規享受土地增值稅免征政策,以此穩定房地產企業稅負。
“可以理解為對中央‘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落地落實。”西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周克清表示,新政策中提到的土地增值稅免征政策在標準未取消時就一直在執行,新政出臺后再次明確,能夠幫助房地產開發企業找到政策執行依據,穩定房企稅負預期,避免因政策變化而沖擊開發建設。
新政也不會增加購房者負擔。“由于普通居民購、賣住房不涉及繳納土地增值稅,這種調整是為房地產開發商在適用優惠政策上提供依據,不會增加購房者的負擔。”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此外,《公告》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均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分別減按1.5%、2%的稅率征收契稅。
“我們也一直在按照這個標準執行。”四川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契稅新政減輕了購房負擔,增強了居民購房支付能力。2025年一季度四川累計新增減征契稅12.28億元,惠及近8萬戶購房家庭。
在個人出售住房增值稅方面,四川繼續執行“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政策。(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曹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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